基本信息
法人代表 |
注册资本 |
注册时间 |
经营状态 |
张明华 |
1,000.0000(万元) |
2012-12-19 |
在业 |
- 统一信用代码: 91110102059234653C
- 统企业类别:
- 标签:
- 营业期限:
- 注册地址: 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大街248号1号楼524室
- 经营范围: 不涉及储存经营:煤焦沥青;石油原油;粗苯;溶剂苯;1,2-二甲苯;1,3-二甲苯;1,4-二甲苯;1,3,5-三甲基苯;正戊烷;环戊烷;2-甲基丁烷;重质苯;甲基叔丁基醚;石脑油;二甲苯异构体混合物;甲基环己烷;3,3-二甲基戊烷;异辛烷(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7年08月04日);项目投资;投资管理;能源技术开发、转让、服务、咨询;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(不含演出);企业管理;销售茶具、工艺品、办公用品、日用品、计算机、软件及辅助设备、机械设备、电子产品、五金交电、建筑材料、家具、化工产品(不含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及危险品)、化妆品、新鲜蔬菜、新鲜水果、禽蛋、未经加工的坚果、汽车(不含九座以下乘用车)、润滑油、蜡油、燃料油、重油(不含成品油)。(“1、未经有关部门批准,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;2、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;3、不得发放贷款;4、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;5、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”;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,开展经营活动;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;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。)